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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最新法规政策发布,7月1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要点解读:

1.本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草案一二审稿对照表)

2.统一设置处分的法定事由和适用规则。此前政务处分根据监察对象身份不同分别适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

3.明确任免机关、单位可以适用本法有关规定作出处分。监察机关作出的惩戒称政务处分(程序、复审复核适用本法),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称处分(程序、复核申诉适用有关规定),“一过不两罚”。

4.实现对国企管理人员、村居干部、聘用人员等政务处分有法可依。《监察法》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实现监察全覆盖,但是本法出台前对上述人员缺乏处分的实体法依据,无法给与政务处分。

5.明确从旧兼从轻的朔及力原则。对于发生在2020年7月1日前的行为,原则上不适用本法。比如对于非党村干部在2020年7月1日前的违法行为(延续的除外),不能适用本法给予政务处分,而应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处理。

6.实现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等。与党纪处分相匹配,与刑法、行政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相衔接。当然,本法还有很多具体问题有待进一步解读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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